主持人:各位網友,你們好!感謝大家今天來參與此次在線訪談活動。本次訪談將圍繞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工作展開,解答市民關心的問題。
今天,我們邀請了深圳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二級巡視員麥振新,監督稽查處處長廖永紅,委紀委副處長李乾,就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工作相關問題,與大家進行在線交流,歡迎大家積極參與。
下面,由主持人結合市民朋友提出的問題向三位訪談嘉賓提問。
主持人:請簡單介紹關于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工作的背景和意義。
麥振新:各位網民朋友,大家好!近年來,市屬國企經營規模穩步增長,采購業務急劇增加,年均成交采購數量近4萬項,成交金額超千億元。2014年制定的《關于加強市屬國有企業招標采購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在增強企業招標采購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建立崗位制衡體系、完善關鍵環節管控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國家、省、市相關法規不斷完善,對采購分類標準、過程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堵塞采購管理漏洞,促進采購行為規范化、科學化,提高采購質效,我們開展了專題調研,梳理企業采購領域問題,并征求行業主管部門、采購協會專家及社會公眾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出臺了《深圳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
主持人:請問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的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麥振新:按照區域性(深圳)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的統一部署,市國資委持續完善國資國企采購綜合監管體制機制。通過強化主體責任,推行分類集中采購,加強全鏈條管控,優化監督保障措施,防范采購重點環節廉潔風險和經營風險,不斷提高采購公開、公平、公正水平,促進企業協同和資源共享,降低企業采購成本,實現企業效率效益雙提升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加強采購綜合監管工作把握的基本原則是:尊重并堅持企業的采購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打造優質精品項目,促進高質量發展。堅持擇優和競價相結合,優質優價,降本增效,追求全生命周期性價比綜合最優。堅持廉潔與高效相統一,優化采購鏈條,倡導電子化交易,推行公開、透明、合規采購,防止暗箱操作,提高采購質效。
主持人:請介紹主要是從哪幾方面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工作的?
麥振新:一是構建責任體系,明確市國資委、直管企業、采購平臺三者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二是實施分類集中采購,整合同類采購需求,試行統籌集中采購,降低采購成本。三是強化全鏈條管控,對市場調研、采購需求、采購方式、評定標原則、采購信息發布、履約評價等全鏈條的關鍵環節提出明確要求,規范采購行為。四是加強聯合監督檢查,企業聯合監督委員會統籌紀檢監察、監事會、財務總監、審計、內控、風控等專業監督資源,綜合運用專項審計、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方式,實現精準監督。五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企業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對采購過程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責任追究,確保企業采購行為合法合規。
主持人:剛才麥書記您提到“實施分類集中采購”,請問分類的依據和標準是什么?
廖永紅:一是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企業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招標。無法在項目所在地政府建立的招投標交易場所實施招標的,可進入采購平臺招標。二是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鼓勵企業集中同類需求批量采購,同時,要求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工程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貨物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服務項目,原則上應當進入采購平臺或其它滿足國資監管要求的平臺全流程交易(法律法規和特殊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通過集中采購,提升議價能力,減低采購成本。
主持人:強化全鏈條管控主要有哪些具體要求?
廖永紅:全鏈條管控主要是對企業主體責任、關鍵崗位制衡、采購審批程序、采購前期論證、交易關鍵環節、實施評定分離、擇優因素考量、開展履約評價、建立供應商名錄、評定標專家管理、企業協同等11個方面作出明確要求,可以歸納成以下4點。
一是堅持強調企業主體責任,明確法定代表人是采購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求企業必須建立決策、組織、技術和監督分離制衡機制,細化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權責邊界,采購需求提出、組織實施、事項審批不由同一崗位承擔,監督人員不參與所監督項目的審批或決策,也不擔任所監督項目的評標或定標委員會成員。
二是優化采購審批決策流程,要求企業厘清黨委會、董事會、經營班子、采購領導小組等各主體決策權責邊界,避免重復決策,實行各類項目采購文件標準化、菜單化,優化采購審批流程,提高采購審批效率。
三是嚴控交易關鍵環節,要求企業在前期論證中明確采購需求、標段劃分、項目估算、采購方式、供應商資格條件、評定標原則等論證內容;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依規公開采購信息,確保采購行為公開透明;依規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照采購文件規定進行評審。
四是對非依法必招項目規范實施評定分離,要求企業事先制定定標規則、定標方案、明確定標操作細則、定標委員會構成、擇優要素及優先等級等內容,并報紀檢監察部門備案。設置清標環節的,清標報告內容應客觀公正、真實有效。召開定標預備會、定標會的,應全程錄音錄像。
主持人:采購綜合監管的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請問對供應商有什么管理措施?
廖永紅: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加強供應商管理。一是開展履約評價。企業應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實行優勝劣汰、獎優罰劣機制。嚴重違規失信供應商列入黑名單,對不廉潔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優秀長期服務供應商可實行合同續期獎勵,可續期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續期最多不超過兩次,續期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得改變。二是建立優質供應商名錄。企業可組織市場尋源,根據供應商資質、規模、業績、信譽等綜合實力分類分級建立優質供應商名錄,名錄實行公示公開、動態管理、實時評價、末位清退等機制。
主持人:采購平臺在全鏈條管控中發揮了什么成效,在促進智慧監管方面有什么示范作用?
李乾:在深圳市紀委的指導下,深圳市國資委統籌推動,按照構建“企業主導擇優,交易平臺運行,要素全部覆蓋,過程留痕可詢”的要素交易綜合監管體系要求,整合深圳國資國企資源,高起點高標準搭建陽光采購平臺。2020年8月底,深圳陽光采購平臺全流程交易系統上線運行。2020年12月中旬,監督系統升級為全流程監測,實現采購交易全覆蓋、信息全公開和智慧監管全鏈條。截至2021年8月底,采購累計成交近4.4萬項,成交金額約1100億元,節資率達15.64%,為央企和其他地方國資國企提供了先行先試樣本,推動建設了與創建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定位相匹配的創新示范平臺。
主持人:新《指導意見》在完善監督檢查體制機制方面有什么特色呢?如何開展采購違規規紀問題的責任追究工作?
李乾:新《指導意見》強化全方位、全鏈條監管,由企業紀委牽頭的聯合監督委員會統籌內部監督資源,強化監督信息、方式、任務、成果運用“四個協同”,對非公開競爭方式采購、評定分離、預選招標、不對外公開和異地項目等情況加強重點監督,并全面細化違規違紀責任追究情形。
一是明確聯合監督委員會主要職責,統籌企業內部監督資源,組織實施協同監督,并對監督重點(非公開競爭采購方式、評定分離、預選招標、不對外公開和異地的項目)做特別要求。二是明確紀檢監察、監事會、財務總監、審計、內控、風控對企業采購行為的監督職責,做到分工明確,無縫對接。三是根據《深圳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責任追究10種情形進行全面細化,并明確了不同類型的處置辦法,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主持人:加強市屬國企采購綜合監管是國資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預防腐敗具有重要意義。時間過得很快,本次在線訪談活動在此接近尾聲了。非常感謝三位嘉賓抽空前來為我們答疑解惑、交流分享。謝謝大家的踴躍參與,今天的在線訪談節目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