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動態
規章制度
業務問答
1. 《匯總表》一年一報。每年1月31日前,各直管企業通過填寫《匯總表》的形式,備案上一年度年向市國資委申報的,以及其他經直管企業黨委會審議的對外捐贈情況。
2.“捐贈金額”是指本項捐贈資產總價值,包括現金和實物資產等,實物資產按賬面凈值填列。
3.“審定人”是指企業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的會議名稱或簽發人。